闽建培[2012]02号 发布日期: 2012-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其它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请参加国家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不属于本通知培训范围。
二、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内容
1、本年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培训和统一考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网络培训参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设的网络教育学习,统一考试由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
2、培训内容执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设置的教学大纲。
三、有关要求
1、学时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一个专业的应接受必修课48学时、专业选修课48学时的继续教育,注册两个专业的应接受必修课48学时、专业选修课各24学时的继续教育。
2、报名缴费:
(1)参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将《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资格审查表》(附件1,A4纸质)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电子邮箱fjjsjltg@126.com),经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审核后,合格的学员名单将在省监理协会网站公布(网址:www. fjjsjl.org/)。
(2)经审核合格的学员请及时登录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http://www.zgjsjl.org.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相关费用,办妥相关缴费手续后按网络上提示的流程进行学习,完成规定学时要求后即可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3、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网上学习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
4、考试安排:
(1)学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后,通过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的“继续教育报名系统”报名参加考试(网址:http://pxzx.fjjs.gov.cn)。(电话:0591-87800231,联系人:周伟加)。 3-5月完成网络学习的学员集中安排在6月份统一考试(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25日),6-8月完成网络学习的学员集中安排在9月份统一考试(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5日-25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2)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网站上,学员可在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http://www.zgjsjl.org.cn)上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的依据。
5、联系方式:
(1)报名有关事项咨询福建省工程建设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通信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幢612,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69904,0591-87833612(传真)
电子邮箱:fjjsjltg@126.com 网址:www. fjjsjl.org/
联系人:林秀英、黄群林、杨溢
(2)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及网络技术问题咨询《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
电话:010-63714230、63716359、63716048
传真:010-63716443、63716467
网址:http://www.zgjsjl.org.cn
联系人:于洋
附件1:《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资格审查表》
附件2:《注册监理工程师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报名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省建设监理协会邮箱)
下载附件: 闽建培[2012]02附件.doc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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