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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中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中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3】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上街大学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上街大学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泵房、沉井、排污管道等施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预算造价为4784596元;发包价为421265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中路污水管道项目施工, 包括泵房、沉井、排污管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1)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 月 9 日至2014年 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售后不退。
4.3.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以现场报名方式为准,但投标人需登录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 23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根据《关于闽侯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侯建综[2012]27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通过网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入闽侯招标网完成匿名报名,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并在开标时提交网络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开评标以纸质结果为准。
②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闽侯招标网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闽侯电子招投标项目组(0591-2207831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上街大学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上街大学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邮编:350001;
电话:  0591-22888613 ,传真: 0591-22888613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1739-823,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 0142 1000 0041。
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可注明为“闽江中路污水管道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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