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城·宣和乡培田二期新村管网及道路工程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文:闽政文【2011】224号)和连城县发改局核准(批文:连发改审批【2013】301号),项目业主为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付 ,招标人为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连城·宣和乡培田二期新村管网及道路工程;
1.2建设地点: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新村;
1.3资金来源:财政拨付;
1.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14.81万元;
1.5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排给水工程;
1.6工期要求: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省外企业请附福建省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2.6若中标人按照龙政建办[2006]245号文规定属于应缴纳的企业,则其在与招标人
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按龙岩市有关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应缴纳:缴纳方式详岩劳社[2012]040号文,缴纳金额详龙政建〔2007〕筑1号文(可在龙岩市建设局http://www.lyjsw.gov.cn,网上办事区查看)。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城县莲峰镇民西路37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或龙岩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lyzb.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06990486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城县莲峰镇民西路37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59094216/8918533
日期: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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