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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亭江炮台公园建设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马尾区亭江炮台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开发改【2013】84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3554680元,发包价发包价329266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亭江炮台公园建设工程(含园林景观及附属停车场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120天,养护期1年(含质保1年及绿化100%保活);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31 日至2013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 300 元,图纸每份 7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应派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若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持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被授权人可以为项目经理)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局    ;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19号   ,
联系人:  张先生  。
电话:   0591-88027262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73号高景华庭2#楼1406单元;邮编: 350003 ;
联系人:   林工   电话:22283366(1535900619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
账户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户:3500 1616 5070 5250 887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其用途(可简写):“FJHLMW [2013]福第042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   0591-83984047   ;联系人:    财务人员       关于退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从2011年7月1日起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收到各投标单位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开收款收据,各投标单位在退还投标金时也无需提供收款收据。退还保证金办理程序如下: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带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注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务必与汇入保证金时汇款方账号一致,若在公示期账户变更,还需提供相关证明)于结标后附注工程名称交于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处。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保证金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采用批量付款方式退还于各投标账户。由于各投标单位未及时提供详细准确的账户信息引起的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或错汇的情况,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概不负任何经济、法律上的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创业园马尾园区研究试验综合楼二层204-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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