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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厦路至立交桥段)一期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厦路至立交桥段)一期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1]122号、融发改审批[2013]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现状清荣大道,西起福厦公路,东至清荣大道立交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旧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长6.97公里,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对现状道路36米宽范围内进行改造,工程内容主要为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叉口渠化改造;桥梁加固;完善雨污水工程等,不包括对现状大部分道路病害修复。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为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厦路至福和大道K0+000~K3+740),财审预算造价7229.77万元(其中路面工程3688.0907万元);Ⅱ标段为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和大道至立交桥K3+740~K6+965),财审预算造价6118.6582万元(其中路面工程3295.56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清荣大道改造工程(福厦路至立交桥段)一期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清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有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认定按闽建筑[2011]39号文规定执行);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光盘)每标段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工本费每标段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清荣大道改造投标保证金”,禁止网银转账;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万元人民币,可投两个标段。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5日9时30分止,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建设局5楼(福清市元洪路18号)
电话:0591-8515377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08,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 小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帐    号:1000 4081 6980 0100 01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清荣大道改造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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