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1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鹤上物流片区,其中:京岭路起于旧福北线路口,终于沙京路口;京环路起于旧福北线,终于桃坑村北面现有村道路口;京岭路(延伸段)起于京岭路,终于京环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京岭路长2072米,规划宽度32米,为城市次干道;京环路长1342米,规划宽度24米,为城市次干道;京岭路(延伸段)长359.5米,规划宽度24米,为城市支路。工程控制价7769709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鹤上物流片区京岭路、京环路、京岭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主要包括路基、路面、交通设施、公交站台、桥涵、排水(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照明、通信排管、交通电气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为150元,图纸每份售价3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京岭路京环路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市标环岛邮政大楼),邮编:350204
电 话:0591-28201616,传真:0591-28201616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8、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00870293180018888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京岭路京环路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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