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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上街中心幼儿园附属(一)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上街中心幼儿园附属(一)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人民币194841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修建围墙、校门口、室外给排水等附属工程,并对各类教室、走廊和卫生间等进行二次装修(具体以招标人的招标图纸为依据,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锦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或有效的变更为准)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而被限制从业的;未存在榕建筑[2010]17号文件规定的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而被暂停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3.6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30 日至2013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含招标文件、控制价),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 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以现场报名方式为准,但投标人需登录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
4.4 本项目应执行侯建综【2012】273号《关于闽侯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的规定。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 或按榕建招[2012]32号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22  日 10 时,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或登记手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2 根据侯建综【2012】273号文规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格式的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开评标以纸质结果为准。
7.3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闽侯县招标网(www.mhztb.com)、闽侯县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上街小学学区;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邮编: 350108;
电  话:22893170;
联系人:   王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六层;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13438;传  真:0591-87800567;
联系人: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注明用途:“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3267”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       话:0591—22063699
地       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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