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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次干道道路工程(一期)A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次干道道路工程(一期)A段,已由永发综【2013】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A线南起北部工业新城横向主干道,向北过规划二路与规划三路交叉口,终于北部工业新城纵向主干道,道路总长约67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为双向四车道,道路路宽为24m,建安投资额约543万元。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和内容:A线范围为AK0+000~AK0+716.357,其中 AK0+000~AK0+050与主干道A线的交叉部分不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力排管、通信管道、人行系统,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施工项目,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 设计单位:福州晟祥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9 月 17日至2013年 9 月 24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时0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标函袋售价2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业时间:2013年 10 月 8 日17时00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永安市北部工业新城次干道道路工程(一期)A段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2.1本项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永安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永劳社【2008】87号及永劳社【2011】133号文)所规定的标准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否则将废除授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应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曹远镇;           
邮编: 366000     ;
电话:0598-3605696 ;         
传真:            ;   
联系人: 赖俊杰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
 邮编:366000  ;
电  话:0598-3819988、3819192               
传真:0598-3819192 ;
联系人:曾工、邓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账户名称: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381 0401 0400 06785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永安市建设银行;
账号:3500 1646 0070 5000 5425。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市建设局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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