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行业热点
招标信息
媒体报道



长乐市绿道一期工程(长安公园等主体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绿道一期工程(长安公园等主体段)施工项目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3】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长乐市长安公园河畔。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6079241元,发包价为536191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绿道一期工程(长安公园等主体段)施工项目,内容包括:各式绿道(园路游步道)、自行车租赁点、自行车道新改建、护栏、绿道标识标牌、灯光水电及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60天,养护期1年(含质保1年及绿化100%保活);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长乐市财政局审核;
2.6.2.设计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园林局;
地址:长乐市吴航路178号(邮政大楼四层);
电话:0591-28801535;
联系人:林 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A座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38872253、38872095,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侍 平、张 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100751863350010001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绿化长安公园段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分享园林,建设最美中国,共创美丽。

敬请关注:fjjhyyl(微信号),或关注:园林工程(福建江海苑公众平台)。

 

福建江海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40号凤高综合大楼5层 电话:0591-83562288 传真:0591-83568533
闽ICP备17008877号 Copyright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QQ留言 人才招聘
QQ留言 人力资源
QQ留言 项目投标
QQ留言 工程项目
QQ留言 项目合作
QQ留言 资源整合
QQ留言 苗木
QQ留言 技术咨询
QQ留言 财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