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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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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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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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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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东方美郡北区及国华印象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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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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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东方美郡北区:阳光舜城北城,旅游路东。
国华印象一期: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以西,丰满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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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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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东方美郡北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建筑密度21.89%,绿化率40.5%。
国华印象一期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建筑密度17.79%,绿化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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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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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东方美郡北区及国华印象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图纸内及招标界定所有工程(招标文件约定不做的除外),,包括景观铺装镶贴、建筑小品、水景工程、庭院照明、种植土回填、苗木绿化工程及2年绿化养护期等。
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约定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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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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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分四个标段
标段一:国华东方美郡北区景观工程(招标编号:0627-12754429/1);
标段二:国华东方美郡北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编号:0627-12754429/2);
标段三:国华印象一期景观工程(招标编号:0627-12754429/3);
标段四:国华印象一期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编号:0627-12754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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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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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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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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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采用总投总中或总投分中形式,各投标人应对四个标段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可根据评标情况选择一至四家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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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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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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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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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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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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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国华东方美郡北区景观工程:
开工日期:暂定为 2012 年 9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12 年 12 月 30 日;
标段二 国华东方美郡北区园林绿化工程:
开工日期:暂定为 2012 年 9 月 15 日; 201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大面积种植;竣工日期:2013 年 3 月 31 日;
标段三:国华印象一期景观工程:
开工日期:暂定为 2012 年 9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12 年 12 月 30 日;
标段四 国华印象一期园林绿化工程:
开工日期:暂定为 2012 年 9 月 15 日; 201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大面积种植;竣工日期:201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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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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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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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及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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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类似工程界定见评标办法后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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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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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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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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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_60_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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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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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以电汇形式提供,开标前两日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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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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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腐木
2、塑木
3、透水砖
4、石材(200mm*200mm*30mm):芝麻白、黄金麻(烧面、光面);鲁灰(自然面、光面);济南青(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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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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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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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质疑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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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质疑时间:2012年 9 月 3 日下午4:00时以前。
提交质疑方式:直接送至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5室(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dtc7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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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答疑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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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答疑时间:2012年 9 月 4 日下午4:00时以前。
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5室(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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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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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及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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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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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接收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5号楼3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9 月 13 日上午9:00时 ,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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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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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5号楼3楼会议室
时间: _2011年 9 月 13 日_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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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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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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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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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
标段一、标段三 景观工程:
工程款按月支付,支付额度为当期核定自行完工造价的70%,但全部景观工程竣工验收前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
2、全部景观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核定自行完工造价的80%;
3、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标段二、标段四 园林绿化工程:
1、工程款按月支付,但全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前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其中: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支付额度为当期核定自行完工造价的70%;园林绿化苗木工程支付额度为当期核定自行完工造价的65%;
2、全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支付额度为支付至核定自行完工造价的80%;园林绿化苗木工程支付额度为付至核定自行完工造价的70%;
3、工程结算办理完成后付至苗木结算造价的75%;付至除苗木外其它工程结算造价的95%;
4、苗木栽种后一年(自竣工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且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付至苗木结算总价的90%;
5、全部苗木补种完成经一年生长期确认成活后将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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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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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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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联系人:张桂亮 刘文杰
电话:0531-81917621/81917623
传真:0531-81917621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文化西路支行
开户账户:37161200001815010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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