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荆溪镇龙山路A标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10]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约为2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荆溪镇龙山路A标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绿化养护期要求:12个月(其中半年成活率养护,半年日常养护);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8. 注册地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园[2012]273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承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在榕施工(园林绿化)企业登记备案手册》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3.9.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9号闽侯宾馆)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
电话: 0591—2219770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319859,传真:0591-87836502;
联系人:薛小姐 蔡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