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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湿地博物馆(科教中心)配套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2)第007号
开标时间:2012-08-13
所属行业:20
标讯类别:1
资金来源:0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所属地区:11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2)第007号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湿地博物馆(科教中心)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潭头镇克凤村湿地博物馆已征用地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2150520元,发包价为1899744元,项目面积约626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湿地博物馆(科教中心)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湿地博物馆主楼周边围墙内场地辖区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绿化养护期:1年(100%保活);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无其他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 中规定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榕园[2012]273号文的规定,不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的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园林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从企业在福州登记备案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夏公司代表处(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12%。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捌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华夏公司代表处(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    址:长乐湿地博物馆(科教中心)配套景观绿化工程,邮编:
电    话:0591-28822106 传  真:0591-28817590
联 系 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7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813132,传真:0591-83813132
联 系 人:卢润娇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    号: 110510100100040652 
开户名称: 长乐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用    途:长乐湿地博物馆(科教中心)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  
福建江海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40号凤高综合大楼5层 电话:0591-83562288 传真:0591-8356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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