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012-12
开标时间:2012-04-24
招标代理: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01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西河等13条内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11]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09标段(东西河景观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东西河;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额约为2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东西河等13条内河综合整治工程09标段主要为东西河景观绿化施工,东西河西起白马河,东至琼东河,全长约2240米;主要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驳岸拆除修复、水闸拆除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图纸为参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华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市直13条河整治09标段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是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5. 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2.5.2更新至新版本v2.5.3,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2.5.3)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位投标人可以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网址:www.fzztb.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处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街104号五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86103
联系人:胡惠国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19、806,传 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4301 0155 2600 02325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