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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州市“5.18、6.18”及省市两会、团拜会和零星项目摆花工程(施工)
2012年福州市“5.18、6.18”及省市两会、团拜会和零星项目摆花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2010
开标时间:2012-04-23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2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2年福州市“5.18、6.18”及省市两会、团拜会和零星项目摆花工程(施工)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人民会堂、福建省会堂、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组织部等机关办公楼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6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的摆花分为5.18、6.18摆花及省市两会、团拜会摆花和零星项目摆花,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每次摆花任务具体的进场时间、摆放完成时间、维持养护时间和退场时间以业主的书面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    投标人应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7.    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2日,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2年4月23日上午9:3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4月23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如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2.5.3)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它说明:1、本招标项目的摆花分为5.18、6.18摆花及省市两会、团拜会摆花和零星项目摆花。2、在每次摆花前,招标人将摆花方案提供给中标人。中标人收到摆花方案后三天内提供相应的样品供招标人选择,并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按选定的样品供货,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供货进行验收。若未能在规定时间供货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中标人须支付金额为不合格部分相应工程造价两倍的赔偿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4号  ;
电话:  0591-87854541       ;  联系人:  黄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54218  传真: 0591-87554218   联系人:  林先生、王先生、毛先生、李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
帐    号:10003604789001000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福建江海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40号凤高综合大楼5层 电话:0591-83562288 传真:0591-8356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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