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2]第006号
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长乐市仙滨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由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乐市仙滨路道路绿化工程
2、项目地点:漳港街道仙岐村规划建设红线范围内
3、工程总投资:约350万元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招标资料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29日至2012年4月2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局二楼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中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为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字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5日下午15:00,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www.fjcl.gov.cn)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其它需说明的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乐市吴航镇建设路24号(原长乐市电信局院内)
电 话:0591-28801535,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 350003
电 话:0591-87855751、13960832035,传 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10075186335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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