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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春天”项目小区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赣建 省 招字[2012]第 12 号
 “锦绣春天”住宅小区项目经洪发改投登字【2009】4号文批复立项建设。现已具备小区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程方案(含施工)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锦绣春天”项目小区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京东大道蓝天学院对面
2、工程规模:景观园林、道路面积约30000M2,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与质量要求
1、招标范围:锦绣春天项目小区景观、园林绿化、道路、小区照明及景观照明、场地道路及水系的给排水、围墙工程的方案设计与施工;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工程质量要求:根据国家和江西省、南昌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确认的施工图及变更要求完成所有内容,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98%以上。
四、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备条件
A、 企业必备条件
1、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本工程接受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3、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4、没有正在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或以上工程施工业绩;
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招投标情况备案报告书中的一种(含)以上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明材料。
B、 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备条件
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项目经理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 “五大员”必须持证上岗。
注:“类似或以上工程的施工业绩”指的是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上住宅小区景观园林绿化工程;“近三年”指的是2009年01月01日至2012年2月3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时间为准。
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2011年0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凭证或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
5、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协议书。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2年3月2日至3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人:江西省投资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敖女士
联系电话:86235594   13576128696
福建江海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冠浦路140号凤高综合大楼5层 电话:0591-83562288 传真:0591-8356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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