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温泉公园建设工程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1]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约1900万元。(预计建设规模为1500万元,设计优化待中标单位进场后同步进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0 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园林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至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方式。
4.3原先已经购买招标资料的可凭凭据更换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3 月 26 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连江县潘渡乡贵安村 ,
电话: 0591-26297353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支路5号金航大厦2层
电话:0591-83768022传真: 0591-83768013
联系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贵安温泉公园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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